驻院纪检组、本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川检〔2019〕151号)和中共富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监察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富委编发〔2018〕1号),结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报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陈梅等15名同志转任下列职务: 陈 梅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 娜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徐廷富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陈丽丽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兼第五检察部主任; 熊娇妮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杨 雄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文智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徐 忠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辛元湘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富顺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兰文凯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中层正职)。 余利兵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许真洪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 凌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喻需平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江 岚同志任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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